2017年卓尼县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实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指导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制定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上报、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配合、协调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督促工矿商贸企业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
11、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12、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职能;
13、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能;
14、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督促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15、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低押金储存、职工工伤保险缴纳、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工作;
16、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乡镇、教育、卫生、农机、机械、轻工、烟草、医药、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7、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安监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全局现有职工23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7人、公务员7人、工人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7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9.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179.6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为17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方面,较2016年142.2万元增长23.77%,增加的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调级增加。公用经费3.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方面。与2016年相同。
2.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附件:甘肃省卓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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