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1 作者:卓尼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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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聚集性疫情多地多点频发,省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若干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避免出现大规模的人员聚集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流入,经卓尼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判决定: 一、从即日起,暂停举办集聚人数较多的群众性活动,包括:“中伏三”浪山活动,民俗文化活动、宗教法事活动;商贸集市活动;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 二、各类商贩不得在村落及公路沿线聚集摆摊设点。 三、广大群众必须服从疫情管控规定,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并相互转告。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举行活动,不得随意扎堆聚集,对一意孤行,不听劝阻的,联合公安执法部门强制管控,对违反规定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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